招標內容:1. 招標條件:
房山理工大學站10號地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第一標段已由北京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京發(fā)改(核)【2016】110號批準建設,建設單位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,建設地點為 北京市房山區(qū)長陽鎮(zhèn) ,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,出資比例為100% 。
該整體工程建設所需的輕鋼雨篷、玻璃雨篷、陽光板、采光井窗井陽光棚、住宅外窗防護窗欄采購已具備招標條件,招標人為中國新興建筑工程總公司,現(xiàn)進行公開招標。
2. 本招標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:
2.1 本招標項目名稱:房山理工大學站10號地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第一標段輕鋼雨篷、玻璃雨篷、陽光板、采光井窗井陽光棚、住宅外窗防護窗欄采購工程。
2.2 合同估算價: 120(萬元)。
2.3 供貨地點:房山區(qū)長陽鎮(zhèn)。
2.4計劃供貨周期 :30日歷天
2.5招標范圍:圖紙范圍內的全部輕鋼雨篷、玻璃雨篷、陽光板、采光井窗井陽光棚、住宅外窗防護窗欄采購。
2.6其他:/ 。
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:3.1投標人須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有效營業(yè)執(zhí)照,且經營范圍內有相關材料生產制造等內容;投標人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和北京市有關的規(guī)章,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投標人應具備近年類似供貨業(yè)績,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。
3.2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,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、控股公司,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。
3.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聯(lián)合體投標的,應當滿足下列要求:
(1)聯(lián)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(lián)合體協(xié)議書,明確聯(lián)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;
(2)聯(lián)合體各方不得在本項目中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3.4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。代理商投標的,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,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。
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:4.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,請于 2016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月3 日,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,下午 13時至 16時,在北京市東城區(qū)朝陽門南小街6號504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、持“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”副本原件及復印件、持“組織機構代碼證”原件及復印件(三證合一的無需此項)購買招標文件。
4.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,售后不退。圖紙押金 500 元,在退還圖紙時退還(不計利息)。
投標報名時間:2016年12月30日 9: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:00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:2016年12月30日 9: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:00 招標文件售價:¥500.00 元整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:朝陽門南小街6號504 開標時間:2017年1月20日 9:30 開標地點:東城區(qū)朝陽門南小街6號505第一會議室 備注:無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17年1月20日 9:00 至 2017年1月20日 9:30 |